无底线的工作态度是职场大忌!太迫切地想讨好别人,反而会伤害自己...

  从有记忆以来,我就一直梦想着成为作家。四岁时,我想要赶快长大写书;七岁时,我认为应该要先成为记者,才能磨练文笔和赚点钱(真是笑话一则);十二岁时,在写信给所有当地报社编辑央求一份工作之后,我获得在《德里日报》(Derry Journal,暂译)撰写隔周专栏的机会。我在专栏中讨论当天的重要议题,例如澳洲肥皂剧影星发行流行歌的现象是否太过泛滥(是),以及烫卷发型是否会流行很久(否)。

  就读英国寄宿学校期间,我让学校报纸重新活跃起来并将其命名为《次文化》(Subculture),因为我觉得听起来很酷。我把握每一次累积工作经验的机会:我参加过全国性的年轻记者竞赛并获得第二名,颁奖时我握到了新闻主播特雷弗.麦克唐纳(Trevor McDonald)的手,拿到的奖品则是家用摄影机。我在大学报纸担任专版编辑,暑假期间则是去实习,其中一次是在《闲谈者》(Tatler)2杂志当了三周的办公室佣人,被穿着低跟鞋和啦啦队裙、好像是叫做赛琳娜和芙洛西之类的女性呼来唤去(值得庆幸的是,《闲谈者》现在已经改变了)。

  我想表达的是,当我在二十几岁中期进入全国性的周日报担任记者,我的自我认同已经是彻底建立在成为新闻工作者的志向上。我应该要感到兴奋才对,但事实上,新闻业和我的期待有不少落差。我的抱负是要成为政治记者,透过头版向民选代表问责以及揭发政府丑闻,然而我却吃著驩肉炖菜,让自己面临年纪大到可以当我爸爸的男人在半夜拿卷筒卫生纸给我的恐怖情境。

  这份工作还是有我非常喜欢的部分,例如我一直热爱写作,而能够在有趣人物的人生重要时刻访问本人,也是很开心的事。然而,我无法接受办公室政治:指派工作的原则是基于偏袒而不是表现,或是某些报社以不合理的方式促使记者相互竞争,导致同事之间弥漫着不信任和嫉妒的气氛。

  这个时期,我在许多间不同的报社工作过,最后在二十九岁时来到《观察家报》担任专题记者。《观察家报》是我最爱看的报纸,以出色的记者素质和长篇报导闻名,别人听说我在那里工作之后,反应通常都会是「哇,这应该是你梦想中的工作吧」。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确实是我梦想中的职业。在这里,我有机会接触到一些精彩且重要的工作,许多篇我最自傲的报导也是在人生的这个阶段完成。

  尽管如此,由于我实在太庆幸能得到这份工作,也因为当时身为报社里年纪和其他人有明显落差又是最年轻的专题记者,我觉得自己必须要为此付出代价,也就是尽可能地答应任何要求。我想要以认真敬业的态度和阳光的性格让同僚印象深刻。那时我认为,虽然自己不是经验最丰富的记者,但可以成为最容易相处、写作速度快又绝不错过截稿期限,以及对工作来者不拒的记者,而我的推论是,这样一来,我就能赢得同僚的尊敬。

  这种策略最大的问题就在于,最后我变成太迫切地想讨好别人,反而伤害了自己。正是因为毫无底线的态度,导致我经常被要求接下自己不想或没时间写的报导,然而我还是会点头接受。这也导致我从来没有钻研出属于自己的专业领域,因为大家都知道我是可以写任何题材的专题记者。这一周我可能在写发现佛陀诞生地,下一周则是写女性摇滚巨星重回巅峰。

  我也曾经协助顶替其他人的工作,对象包括度假中的电视节目评论家,以及忙着和小孩一起在期中假期出游的知名专栏作家,但是我从来都没有属于自己的固定版面,即便一再向上司强调我能做到的事。我把人生中的这段时期称作「Q&A期」,Q&A是安插在《观察家报》第三页「新评论」版的专栏,内容会逐字记录知名人士的简短访谈。没有人喜欢负责这个栏位,因为考量到要做研究和逐字稿,Q&A的费工程度根本不亚于标准长度的访谈,但是功绩却不如一般访谈显赫。记者的姓名只会以很小的字体标示在专栏最下方,而且并没有发挥写作能力的空间。

  多数的专题记者大约是每半年负责几次的Q&A,但是我却愿意每次都接下这份工作,于是我渐渐成了大家口中的Q&A高手,因此我不停地被征询意愿,而我也不停地点头说好。我已经记不得那段时间自己究竟做了几次Q&A,但一定是多到不合理。这并不是在发牢骚,毕竟我是如此幸运,能和杰出又理解我的编辑共事,只要我提出问题,他都会竭尽所能地表达支持。

  我想强调的是,如强迫症般一股脑地说好的我,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能鼓起勇气表达自己的想法,并坚守自己的立场;也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了解到,适时说「不」是多么强大的力量。我并不是唯一有这类经历的人,根据二〇一八年发表于《哈佛商业评论》(Harvard Business Review)的一项研究,相较于男性员工,女性员工更有可能答应接下吃力不讨好的办公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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